按照《關于促進人口集聚 推動人口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》有關內容,涉及我局兩項重點任務,結合我局工作實際,制定如下實施細則:
一、支持工業企業能級提升,到2027年底,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突破500戶。
(一)執行時間
2025年3月1日起。
(二)范圍
主要支持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的企業。具體以《2025年呼和浩特市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》為準。
(三)工作流程
1.項目申報企業(單位)按照《申報指南》要求組織編寫申報材料,及時報送項目所在地區工信、財政部門。
2.申報企業登陸兩化融合內蒙古評估診斷服務系統(https://nmgpg.cspiii.com/)填報評估數據,并附在申報書里。
3.各地區工信、財政部門依據《申報指南》有關要求,結合項目實際實施情況,對申報項目逐一進行初審,并經旗縣區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批準后,形成項目推薦名單,填報匯總表后,按照時限要求聯合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財政局。
二、支持企業增強核心競爭力,“專精特新”企業和創新型中小企業達到300家。
(一)執行時間
2025年2月20日起。
(二)范圍
主要支持轄區內的中小型企業,創新型中小企業具體以《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》(內工信中小字〔2025〕76號)為準。2025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以自治區工信廳通知為準。(目前未下發)
(三)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流程
1.企業申報。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企業梯度培育平臺(https://zjtx.miit.gov.cn/zxqySy/main),通過“創新型中小企業去申報”模塊填報企業自評表,并按照《內蒙古自治區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資料清單》,編制申報報告,提交轄區所在地的工信局初審。
2.工信審核。工信部門按照工信部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》規定的評價標準審核。旗縣區工信部門組織對企業自評信息、相關佐證材料初審并進行實地檢查,初審通過后,企業材料報市工信局進行審核和實地抽查(抽查率不低于10%)。
3.評定公示。市工信局確定擬評價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并進行公示,公示結束后,填報《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信息匯總表》。企業同時登錄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(https//zjtx.miit.gov.cn/),按照《內蒙古自治區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資料清單》上傳證明材料。
4.上報備案。市工信局形成備案報告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,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統一公告為自治區創新型中小企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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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和浩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
2025年3月3日
(聯系電話:0471-4606082)
